管理制度

环球UG管理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燕发稿时间:2017-09-22 15:31浏览次数: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各类本科毕业生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鄂学位〔2012〕6号、 〔2013〕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鄂学位[2005]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高厅[2007]1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成人学士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通知》执行。

第三条 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2.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所有课程考试平均成绩≥75分;

4、.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6.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满足以下条件: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参加答辩且通过;

7.在学习、考试期间从未受过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第五条 原则上坚持当年毕业、当年授学位、当年注册上网。特殊情况下,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各点不得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申请学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和要求,我院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半年授予学位。

三、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六条 学院以各种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均可提出成人学士学位的申请。原则上要求以站点为单位集中申报。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位申请表、外国语考试证明材料、相片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当年通知为准。

第七条 本人填写《申请表》,学习中心、函授站、自考点根据申请学位条件严格初步审核,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送校教务处,最后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必要时复审相关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经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12月。

第八条 授予学位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门类。

第九条 经湖北省学位办审核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成人学士学位学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四、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及颁发时间

第十条 根据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时间,特确定每年的四月二十日~五月二十日、十月十日~十一月十日为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原则上定于每年元月上旬和七月上旬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环球UG管理(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